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镇江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2020年
住宅公积金缴存基数
材料图 / 吴辉 摄
12月12日
市住宅公积金办理中心发布了
关于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2020年
住宅公积金缴存基数的告诉
具体内容如下
镇江人赶忙来看
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:
依据国务院《住宅公积金办理条例》、《镇江市住宅公积金办理办法》的规则,现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2020年住宅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相关事项告诉如下:
一、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缴存基数为上年月平均薪酬。
二、缴存基数上限为21400元,下限为2020元。
三、住宅公积金缴存份额不变,仍为单位和个人各12%。
四、住宅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机关事业单位,将计算好的缴存基数调整清册交到缴存银行处理基数调整。
五、各单位应加强与部分预算编制作业的联接,在2020年1月底前完结基数调整作业,一起进一步标准办理,按月缴存住宅公积金。
六、京口、润州、镇江新区、镇江高新区依照本告诉履行,其他辖市区参照履行。
七、以上方针调整从2020年1月1日起履行。
镇江市住宅公积金办理中心
2019年12月3日
来历:镇江市住宅公积金办理中心
修改:黄昕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