刚交房租5天房东上门撵人

责任编辑。陈微竹0371时间:2020-05-15 12:05:55  阅读:4846+

5月1日刚刚给中介公司交了房租,5月6日房东就找上了门,称自己现已3个月没有收到房租了,要将房子回收去。近来的遭受,让来西安打工的小陈欲哭无泪。

租客 刚交房租就要被撵

2019年9月初,小陈经过一家名叫陕西趣舍房地产生意办理有限公司的房子中介,租下了一间坐落西安市雁塔区瓦胡同小区的合租房。两边约好每月房租800元,押一付三,每次提早一个月交下一季度房租。

本年5月初,又到了交房租的时分,小陈因手头严重,与中介协商后暂时给其交了1400元,剩余的1000元方案晚点再交。让她没想到的是,5天后,房东找上门称,中介公司自3月起就未给他交房租,他现在要将房子回收。

小陈赶忙联络中介公司,不想对方彻底换了个情绪。“一开始说是明日处理,第二天打电话说3天后,后来就说处理不了。”小陈述,现在,该公司欠她3个月房租,一个月押金,还有一年的办理费,合计3000余元。她期望对方退款,好让她赶快给房东腾房。但该公司本来的工作地址现已触景生情,业务员不肯碰头也不肯退款,她维权无门。

房东 房租一向被拖欠

另一边,小陈的房东王先生也为此事烦恼。

昨日,王先生和记者说,他在瓦胡同小区有两套房,均托付给了这家公司租借,租金季付。本年3月11日,该付本季度的租金了,这家公司以受疫情影响,许多房子都未租出去为由恳求他宽限一个月。“我想着我们都不简单,很爽快就容许了。4月份,他们又找理由说是月底再付,我也谅解了,没想到对方一拖再拖,‘五一’假日都完毕了仍是不给钱。我发现了自己被忽悠了,这才去找了房客”。

王先生说,跟房客一聊他才知道,疫情期间,这家公司的租金都是正常收取的,对方不给他钱,却在不断向租客们收钱。现在,他的丢失达1万余元。现在,他已无法再与这家公司持续协作,仅有诉求便是要回被拖欠的租金,回收房子。

“由于这家公司搬离了本来的工作地址,找不到了,没办法,我只能去辖区长延堡派出所报案,恳求警方帮忙查询,但警方并未立案。”在此,王先生也期望有关部门能介入查询此事。

昨日下午,针对小陈和王先生反映的状况,记者企图联络该公司业务员,两人均以“忙,不方便”为由,拒绝了记者正常采访。公司工作电话已无法打通。

律师 租客可视详细状况维权

针对此事傍边“房东”与“房客”的维权问题,律师赵良善剖析以为:假如中介公司与租客签定租借合同,从租客手中收取租金,而中介公司与房东签定租借合同,租客不与房东签定租借合同,那么中介公司与租客建立了租借合同联系,中介公司与房东建立了租借合同联系,租客与房东无租借联系。在这种状况下,房东只能向中介公司索要租金,如中介公司拖欠租金,房东可免除与中介公司的租借合同,要求中介公司腾房,而不是直接要求租客腾房。

至于中介公司是否构成欺诈等违法,要害要看中介公司的起点是否以占有租客的租金为意图,比方,中介公司意图便是收取租客的租金后,将租金据为己有,后石沉大海,或浪费,并且中介公司仅仅将房子作为幌子,作为欺诈的东西,那么中介公司这一行为触犯了《刑法》关于欺诈罪的规则,涉嫌欺诈罪,可追究其刑事责任。此刻,租客可选择向警方报案。

假如中介公司的起点不是以占有租客的租金为意图,仅仅是暂时未向房东交纳租金、或许半途因经营不善导致资金链断裂,那么中介公司不构成违法,中介公司与租客之间胶葛归于民事合同胶葛,此刻,租客可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建议相应权力。 本报记者 张晴悦